公司組織
組織圖
各主要部門所營業務
部 門 | 工 作 職 掌 |
稽核室 | 各項內部控制作業之規劃、設立、執行、稽核 |
總經理室 | 掌理經營、生產管理規劃及各項專案作業 |
煉鋼廠 | 掌理煉鋼設備人員生產流程安排及煉鋼鑄造生產 |
嘉興廠 | 掌理軋鋼設備人員生產流程安排及軋鋼鋼筋生產 |
財務部 | 掌理資金控管、預算、會計成本帳務及稅務等事宜 |
業務部 | 負責銷售訂單出貨、原料採購及成品管理事宜 |
行政管理部 | 負責總務、人事、資訊、資材及地磅等事宜 |
品質保證中心 | 負責原物料、成品及生產流程之品保制度管控等事宜 |
安全衛生管理中心 | 負責環保及安全衛生業務的函報、督導及檢查等事宜 |
研究發展中心 | 負責製程改善、生產技術改良及新產品開發等事宜 |
資訊管理中心 | 負責全公司資訊系統之規劃、推行等事宜 |
經理人之設置、職稱及權責
職稱 | 姓名 | 職掌 |
董事長 | 黃韋翰 | 秉承董事會決議,領導經理人負責釐訂公司之重大決策 |
董事長特別助理 | 綦美松 | 輔佐董事長處理公司各項作業 |
執行長 | 黃燦明 | 掌管經營、生產管理規畫及各項專案作業 |
執行副總經理 | 楊建璋 | 掌管經營、生產管理規畫及各項專案作業 |
副董事長 | 吳勇次 | 輔佐董事長,協助公司各項決策 |
生產處副總 | 林富貴 | 主管公司生產計畫、執行及督導事項 |
煉鋼廠廠長 | 劉清宏 | 主管公司煉鋼廠生產計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
軋鋼廠廠長 | 卓志弘 | 主管公司軋鋼廠生產計劃、執行及督導事項 |
業務部經理 | 王振福 | 主管公司接單、銷售計畫、執行及督導事項 |
行政管理部經理 | 黃昭誠 | 主管公司人事、總務、資訊工作之計畫、執行及督導事項 |
安衛中心經理 | 黃耀慶 | 主管督導廠內各部門安全衛生相關業務 |
稽核室課長 | 林伯勳 | 執行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提供管理階層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已存在或潛在缺失 |
財務部經理 兼治理主管 |
吳郁慧 | 主管公司財務暨會計業務之執行及督導事項,管理財務部各職位運作;同時統籌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 |
內部稽核
1. 內部稽核組織與稽核人員:
稽核室為獨立單位, 直接隸屬董事會,目前稽核室有主管一名,稽核人員一名,共計兩名。稽核主管之任免經董事會同意,並於董事會通過之次月十日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向主管機關申報。
2. 年度稽核計畫之擬定:
稽核室依風險評估結果及「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十三條第二款條文所列項目,擬訂「年度稽核計劃」。「年度稽核計劃」之擬定及修正需經董事會通過。
3. 稽核程序及方法:
稽核人員依「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之作業查核表內容進行檢查、評估,以衡量現行政策、程序之有效性及遵循程度,及其對各項營運活動之影響。
稽核工作主要依據董事會通過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外,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綜合年度例行稽核及專案稽核的執行結果提供管理階層了解內部控制功能運作狀況,並及時針對已存在缺失進行改善或辨識潛在之缺失。
4. 呈報:
稽核人員除依「年度稽核計畫」執行稽核工作將查核結果及相關稽核建議,撰寫於『稽核報告書』內,呈稽核主管及會簽受查部門,並呈總經理及董事長批示後,按月寄送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外,並於每季至少召開一次的董事會中,由稽核主管報告內部稽核執行與異常事項追蹤情形。
5. 自行檢查作業程序及方法:
內部稽核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作成「內部控制之整體評估表」呈報告董事長、總經理。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09年6月17日股東常會成立第一屆審計委員會。因董事(含獨立董事)任期屆滿,本公司於112年6月20日股東常會全面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並選任楊昌禧先生、陳柏中先生、郭士賢先生及黃敏恭先生為本公司第十九屆獨立董事,並為本公司第二屆審計委員會委員,同時推舉獨立董事郭士賢先生為召集委員,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代替監察人職責。
本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及資格條件符合情形如下:
姓名 | 主要學歷 | 主要經歷 |
郭士賢 | ◎81年私立淡江大學 管理學院會計學系畢業 ◎86年會計師考試及格證書 |
◆ 88.3~迄今 群賢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 87.9~88.3群賢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 ◆ 86.1~87.9 廣信益群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 ◆ 83.8~85.7 私立淡江大學會計系助教 |
楊昌禧 | ◎ 60年省立花蓮師專(現改制為國立東華大學) ◎ 61年律師高考及格 |
◆ 62.12-73.6 陳瓊讚律師事務所 律師 ◆ 73.7~迄今 楊昌禧律師事務所 律師 ◆ 80.6~迄今 聚亨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顧問 ◆ 99.6~迄今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三區養護工程處 國家賠償處理小組會議委員 |
陳柏中 | ◎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肄 ◎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司法組學士畢 |
◆ 102.09~103.10 碩理法律事務所 ◆ 103.11~104.10 瑋恩聯合律師事務所 ◆ 104.11~迄今 柏林律師事務所 |
黃敏恭 | ◎ 私立正修工專土木工程科 | ◆ 89.2~迄今 寶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 94.4~迄今 寶紳開發有限公司 董事 |
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103年6月11日董事會通過成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其組織章程。並於112年6月20日董事會決議委任獨立董事楊昌禧先生、獨立董事陳柏中先生及獨立董事郭士賢先生為本公司第五屆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同時推舉獨立董事楊昌禧先生為召集委員。
為強化本公司董事會職能,提升公司治理機制,並依循主管機關對於設置提名委員會之相關規範及治理實務。鑒此,本公司於114年8月8日經董事會決議,將原「薪資報酬委員會」正式更名為「薪資報酬暨提名委員會」
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112年11月8日董事會通過成立永續發展委員會及其組織章程,並決議委任獨立董事黃敏恭先生、獨立董事陳柏中先生、經理人林富貴先生、經理人劉清宏先生、經理人黃耀慶先生、經理人楊建璋先生、公司治理主管暨經理人吳郁慧女士、經理人黃昭誠先生、經理人王振福先生為本公司第一屆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此外,114年8月8日董事會推舉獨立董事黃敏恭先生為為召集委員。